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XCS2023-YFYX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P6中“付款方式”
原条款: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为首期款; 2期:支付比例30%,在完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集(2023-2035年)》规划系列成果并正式印发实施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创建材料系列成果并得到公示推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10%,生态环境部正式授牌后或售后服务期限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每笔款项支付时,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
变更为: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为首期款; 2期:支付比例30%,在完成《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2023-2035年)》《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集(2023-2035年)》规划系列成果并正式印发实施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报告》、《云浮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分报告》创建材料系列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10%,生态环境部正式授牌后或售后服务期限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每笔款项支付时,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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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
联系方式:0766-886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6-6616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采购代理机构)、张小姐(采购人)
电 话:0766-6616288(采购代理机构)、0766-8861632(采购人)
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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