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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时间:2022/2/11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2-00075

项目编号:445303-2022-00075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0,861.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0,861.7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60,861.79

1,660,861.7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1年6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疫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或2021年6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石材加工淤泥污染土地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造林绿化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资质业务范围须含有生态修复;(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响应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2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网址http://www.yunfuyixin.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在云浮地区范围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且符合所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请登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主体为供应商。
4、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凡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粤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县六都镇白沙塘综合行政区

联系方式:0766-86163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6-6616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代理机构)、练先生(采购人)

  话:0766-6616288、0766-8616303

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1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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